上周笔者发表了《为什么在营销方面微信的价值大于微博》一文,招来了一片差评(如果开淘宝店,估计直接要关店了)。笔者也“被”成为了腾讯的公关、枪手、五毛、脑残、放屁的人,理智一些的说我在捧杀微信,这真令人羞愧难当。
不过笔者今天斗胆再写一篇,一来回应一下质疑,二来继续补充这几天的新思考。笔者之所以敢写,是因为一直都在认真的作为用户体验微信,公共账号的后台笔者也亲自操作过,所写观点都是来自于实际经验的总结和提炼,所以也请看官在骂娘之前,自己先去实操一下再骂不迟。笔者之所以愿意写,是因为确实看到了微信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,而自己又是一个有话憋不住的人。